2009年10月22日 星期四

忘詞




心血來潮洗了十幾雙鞋子,
這些鞋子都代表著我不同的時期,
以前可以為了買鞋子不吃不喝不拉(因為沒吃基本上也沒東西能拉)。
每天100塊的飯錢一個月能買一雙鞋子可以開心好久,就這樣養成了集鞋癖,國中到高中,到現在卻只是看著他們隨著時間發霉佈滿灰塵,感到有點心疼所以就來認真的清洗他們善待一下他們曾經被我踩在腳下當工具陪我走過這麼多地方。

戒掉集鞋癖之後開始收集外套。
照片我沒有拍下來..但我想數量和鞋子也是有得比較。


但是購物久了自然就痲痹了,我也沒有買到後來顯得對於這些物件變得專業,
有菸抽其實就很快活了。
除了心情不好之外我幾乎足不出戶,想旅行也得好好的存一筆,我想去更多地方看看這是現階段的終極目標。








下雨天聽Run to me好平靜。






我又忘記要說甚麼了唉。

8 則留言:

  1. 親愛的
    你幹嘛無名寫的很哀怨?
    一起存錢去旅行吧

    回覆刪除
  2. run to me是纯音乐?是谁唱?

    回覆刪除
  3. 鞋子有点脏 那是很自然的事情
    鞋子洗干净 穿起来就有点做作的感觉

    朋友说 这是我为自己懒而找的借口 呵呵
    不懂有没有人跟我一样的观点呢

    回覆刪除
  4. 我也會
    為了買自己喜歡的鞋子
    而存錢

    回覆刪除
  5. 我會收集外套跟鞋子

    回覆刪除
  6. 看到鞋我會莫名的興奮
    所以一下來就變態成性了
    有空也要好好幫他們洗洗了

    回覆刪除
  7. 满床底下都是鞋子,就算坏了也都不忍心把它给丢了,毕竟是自己曾经爱惜过的(笑``)

    -糯-

    回覆刪除